第十五章 分期(1 / 1)

第二天,朱由榔来到中军大帐,召集几个主帅级将领商议种地的问题。 “晋王,听说你打算在永昌搞军屯?”朱由榔开门见山地问道。 “正有此意,莫非陛下有其他想法?” 李定国对皇帝最近的活跃感到很惊讶,同时也对天子事事都找自己商量,不搞君臣隔阂的态度感到欣慰。 如果天子早能如此振作,全军肯定会更加团结、勇敢,局势也不会窘迫至此。 尽管如此,李定国仍然对天子的质疑有些不以为然。 在他看来,虽然明军刚打了一个大胜仗,但总体局面还是很困难,尤其粮草供应压力很大。 搞军屯种地,无疑是解决粮草问题最直接的办法,所以他觉得恢复军屯是理所应当的。 朱由榔觉得军屯这种模式并不是很好,只能解决有无的问题,并不是最佳方案。 所谓军屯,就是军队直接管理屯田并拿走全部产出,只给种地人留下勉强能够维持生命的口粮,是很落后的生产模式。 在他看来,军屯的屯丁和农奴没什么区别,甚至待遇还要更差。 毕竟农奴不用遵守军队纪律,而屯丁不但要接受军队管理,打仗的时候可能还要上战场拼命。 “军屯的生产效率可能不是很高,”朱由榔坦言道,“就算刚开始还过得去,时间久了,也会变得越来越差。” 李定国和白文选以前也搞过军屯,对此深有感触。 一开始屯丁们畏惧惩罚,干活都比较卖力,军屯的产出还算可观。 但随着时间推移,屯丁们会慢慢变得麻木,开始想方设法去偷懒,产出也变得越来越少。 比如负责砍柴的,如果不紧盯着每天就上山一次,随便带回来一点交差,宁可躺在山里偷懒也不肯干活;再比如负责灌溉的,有人在边上监视的时候干活,不监视的时候一样躺在田埂上偷懒。 管理屯丁的军官的解决办法基本都一样,就是制定更严厉的惩罚措施,派更多亲信去巡查监督,拿鞭子来抽那些干活不卖力的人。 然后屯丁们会想出更巧妙的方法来避过监督,比如挑水只挑半桶。如果规定必须挑满桶,他们会做一个小一些的桶。 最后,这种对抗就变成了魔高一尺,道高一丈的游戏。 “即使这样,军屯的产出,总比向民田收税要多一些,”白文选道。 朱由榔点点头,对白文选的说法表示同意,不过他打算换一个思路解决问题。 “现在永昌有很多皇庄和卫所屯田,这些田产……理论上都是朕的财产,没错吧?”他忽然换了个话题问道。 “这个……皇庄确实是陛下私产,至于卫所军屯……应该……应该是属于朝廷的,而不是陛下私有,”白文选支支吾吾道。 李定国和白文选互相看了一眼,不明白朱由榔所问是何用意。 难道陛下想独占这些田地? 他们都在心里想着,如果天子提出这个无理要求,自己无论如何也要拒绝。 如果陛下缺钱,可以给宫中增加一些钱粮用度,双倍也不是不可以。 局势败坏至此,如果天子在这种时候不顾战士死活,把整个州府的官田都拿走,那就实在太过份了。 朱由榔并没有着急解释,笑着继续问道:“朝廷的田地,也理应由朕来处置,对不对?” 白、李二人一时不知道该怎么反驳,但点头同意,那也是万万不行的。 朱由榔又再度追问:“所以朕将这些田地卖给百姓,也是完全合理合法的,对不对?” “百姓哪来的钱买地?他们现在连一个铜板都没有,每天吃饭都是我们提供的,”白文选感觉终于找到了突破口,立即反驳道。 朱由榔昨天和沐天波讨论过后,就一直在完善自己的方案。 他总结后世的教训,首先否决了大锅饭模式。军屯就是大锅饭,甚至比后世的大锅饭还要差些。 屯丁们干多干少都一样,甚至连按工作时长计算报酬,这个最基本的分配标准都没有。所以屯丁们根本没有劳动的积极性。 其次,继续走卫所模式也不行。 在明朝卫所制度中,军户受到上级军官管辖节制。军官派手下的军户种哪块地,干什么活,军户没有拒绝的权利,只能无条件接受。 在军官剥削下,军户普遍生活得很苦。年景不好的话甚至典妻卖女维持生计,或者选择逃跑。那些百户、千户们还勾结地主豪强,霸占原属于朝廷的田地。 长此以往,卫所军户越来越少,产出越来越低。到了崇祯朝,理论上拥有大量屯田的卫所,竟连最基础的卫所兵都养不活,还要靠朝廷输血才能维持运转。 只要上位者通吃,劳作者无所得的分配模式不改变,再多监管都不会有用处。 想在有限的土地上种出更多粮食,只能走分田到户的道路。 考虑到要打仗,军队对粮食需求巨大,朱由榔在后世经验的基础上继续改良,得出卖田到户的最终方案。 “我们可以接受分期付款。” 朱由榔在桌上拿起笔墨,一边列数据,一边给两人详细讲解。 永昌府现有七八万亩各类皇庄、屯田,还有几万亩无主民田——田主大概都已经被清军杀掉或掳走了。 朱由榔打算将这些田地全部出售,价格为田地的四年产出,分十年分期收取。 也就是说,买地的人家每年要拿出四成产出作为分期购地款。加上一成税赋,总计应向朝廷缴纳五成产出。 永昌府的气候很好,适合种植水稻。田地如果能得到精心照料,亩产很高。 如无意外,民田的亩产在二石五斗左右,支付给朝廷的部分就是一石两斗半。 军屯普遍每亩产出只有一石六、七斗,除去屯丁的消耗,两者已经差不多了。 而且田产变成私有后,田主会想尽办法提高产出,以保证自己剩下更多余粮。官府不需要整天派人去监督,省下的人力还可以干别的事。 从老百姓的角度看,这桩买卖也很划算。 一般佃农向地主租地,田租也要达到产出的五成,甚至更多。 一样的支出,租地来种,田地永远都是别人的;买地来种,十年后田地是自己的。 有了自己的地,从此不用再看地主老爷的脸色,也不用把新过门的妻子送给地主履行初夜权。 同样是上缴五成产出,其间差距不可以道里计。 只要没有徭役额外盘剥,五成收获足以让普通人家手里略有余粮,偶尔还能吃上一顿饱饭。这样一两年下来,永昌府就能得到迅速恢复,战争潜力也会大增。 分期买地的概念非常超前,李定国和白文选听得目瞪口呆。 良久,白文选小心翼翼地问道:“那么十年后呢?十年后朝廷的收益又只剩一成了。” 这个问题朱由榔早就想过,觉得这个担忧不值一提。 “十年时间,难道还不够我们打败清廷吗?只要我们能收复更多州府,就可以卖更多的皇庄屯田,养更多的军队,制造更先进的武器装备。 当有一天无地可卖,就是鞑子滚出中原之时了。” 朱由榔的大方慷慨让所有人语塞,说不出任何反驳的话。 整个大明的皇田都是老朱家私产,屯田、官田也是朝廷所有。既然皇帝都不心疼,愿意卖掉以换军费,别人有什么理由反对呢? 李定国思虑再三,提出一个新问题: 永昌府幸存的百姓大多是老幼妇孺,每家每户都缺少青壮劳力,并不能照顾很多田地。按每户种五亩地来算,总计只能种五万亩。再多,就会影响亩产。 “我们不是还有俘虏吗?”朱由榔提醒道,“这些可都是上好的劳动力。” “陛下的意思,连俘虏也可以买?” 白文选又瞪大了眼睛,“他们都是鞑子的走狗,不杀光已经很客气了。再给他们分地的话,恐怕士兵们都不会同意的。” “是卖地,不是分地。” 朱由榔特意再强调一遍,这是一种交易,而不是朝廷的恩赐。 “他们都是背叛朝廷,背叛国家的人,需要接受惩罚,当然不能轻易允许俘虏买地。他们要为自己所犯下的罪负责,接受正义的审判。只有赎清罪过,他们才能重新成为大明的良民。” 他给俘虏们设计了三种刑罚,分别为两年徒刑,五年徒刑和无期徒刑。服刑人员必须要接受劳动改造,方可洗刷罪名。 辅兵一般判刑两年,改造任务主要就是种地。 在改造期间,七成产出归朝廷所有。如果表现良好,刑期满后他们可以和其他百姓一样,购买之前照料的土地。 不肯加入明军的战兵、亲兵等,一般判刑五年或无期。 这些人长期以打仗为业,对旧主忠心耿耿,不适宜分散在各村落种地,只能在军队的眼皮子底下干活。 他们的改造任务将会是修筑防御工事、兴修水利、开山挖矿等重体力活。 有组织的强制劳动能消耗大量精力,这样他们才会老老实实,不至于翻出浪花来。 在这个规矩下,几百真鞑俘虏被发配到永平挖矿。在乌漆墨黑的矿道里为大明奉献终身,就是野蛮入侵者最好的下场。 朱由榔还提出立功减刑,刑满释放的概念。 如果罪犯表现良好,可以给他们逐步减少刑期,或分配到其他地方干一些更轻松的活。 “只要他们完成了劳动改造,就洗刷了自己的罪过,可以重新成为大明的子民。” 总而言之,就是通过有条件的宽恕,把俘虏收为己用,而不是轻率地杀死。 在明朝很多人的心中,为敌军效力是不可赦免的罪过,连被抓壮丁强征入伍的老百姓,也是通敌卖国。 因此,很多明军在不得已投降后,都会为清廷出死力。 他们觉得反正自己已成民族罪人,只有为新主子打出个新王朝,他们才能成为新的开国功臣,才能重新做人。 朱由榔认为这种观念很不科学,会大大增强清军的战斗意志,提升明军反攻的难度。 只有提供一个洗刷罪行的途径,才会有更多清兵愿意当俘虏,把他们团结到自己阵营中来。 “希望很重要,没有希望的人会沉沦堕落,而有希望的人会变得勤劳和勇敢,”朱由榔总结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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