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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章百岔铁蹄马!(1 / 1)

世界上最好的马是那一种? 毫无疑问,肯定是出产自中亚地区的汗血宝马了。 汗血马四肢修长、皮薄毛细,力量大、速度快、耐力强,一天可以跑七八百里路程,并创下过十天时间,狂奔八千六百里的无敌记录! 汗血马还非常耐渴,即使在炎炎烈日之下,一天也只需饮一次水,因此特别适合长途跋涉,是无数名将、武者可望而不可及的坐骑! …… 再次提问,世界上最好的战马是那一种? 不好意思了,这次的答案不是汗血马,而是蒙古马! 汗血马固然神骏无比,可也有两大缺点: 一是太娇贵了,对饲料的要求极高,顿顿都要小麦、粟米、鸡蛋、水果……伺候着,一般人根本养不起,而且容易水土不服,生病。 二是数量太少了,根本没法大规模的装备军队。 因此上,汗血马虽然是世界上最好的马种,却不是最好的军马! 真正的好军马,必须身体粗壮、吃苦耐劳,适应性强、极少生病,可以用粗饲料喂养,种群数量还得足够庞大。 以上种种,蒙古马全都具备,故而蒙古马才是当今世界上最好的军马,当年成吉思汗能够带领蒙古大军,远征万里、灭国无数,蒙古马的功劳极大! …… “咴!——咴咴!” 孙管事让伙计们牵来了一匹赤炭火龙驹,高大雄健,神骏非凡,浑身上下火炭红,连一根杂毛都没有,而且性子非常之烈,不时高高抬起前蹄、仰天嘶鸣,七八个伙计一起用力,这才勉强牵的住! “这是我家家主费了好大功夫,从草原上弄来的宝马良驹,三岁口、正年少,体型健壮、奔驰如飞,送给秦公子以做骑乘之用,还望笑纳。” “好马,真是一匹好马,这件礼物我太喜欢了,多谢薛前辈的厚赐!” 对于一个真正的男子汉来说,有三样东西是难以拒绝的:一是削铁如泥的宝刀,二是奔驰如飞的骏马,三是如花似玉的美人。 秦锋也是个男人,自然是难免俗套了,围着赤炭火龙驹转了好几圈,越看越是喜欢,可也有一点点的疑惑。 从这匹火龙驹的体型来看,头大颈短、体魄强健,胸宽鬃长、皮厚毛粗……这些属于典型的蒙古马特征。 可是蒙古马的体型大都比较小,四肢较短,耐力虽强,奔跑速度却不是很快,这匹火龙驹则不同了,体型高大,四肢修长,而且行走之间,动作异常敏捷,这究竟是什么马种呢? 孙管事没有说,似乎有意考一考秦锋的眼力和见识。 “嗯?” 又转悠了几圈,秦锋不断的仔细观看,当看到火龙驹的四个敦厚而圆、色如墨玉的漂亮蹄子之时,目光不禁亮了起来:“孙管事,这匹火龙驹,莫非就是大名鼎鼎的百岔铁蹄马?” “哈哈,秦公子真是好眼力啊,不错,这正是蒙古草原上的三大名马之一—百岔铁蹄马,这匹火龙驹,更是一大群马中的马王!” 原来蒙古草原上有一片狼阴山脉,山脉中有一条百岔沟,水草丰美,气候宜人,非常适合放牧! 不过嘛,百岔沟是由无数条深浅不等、纵横交错的山沟组成的,沟内小山环抱、乱石遍布,行走起来极为困难! 恶劣的环境可以磨练人,同样可以磨练马! 在艰苦环境的磨练下,百岔沟地区出产的马匹,体型强壮、奔驰如飞,性格坚韧、吃苦耐劳,而且蹄质极为坚硬,在不装马蹄铁的情况下,都可以在山地乱石之中狂奔,故而得名:百岔铁蹄马! 蒙古草原上有句谚语:‘千里疾风万里霞,赶不上百岔的铁蹄马’,就是称赞这种马的,并将其列为草原三大名马之首,是众多蒙古武士梦寐以求的最佳坐骑了! 可惜铁蹄马的数量不太多,故而在蒙古草原上,只有大贵族才有资格骑乘这种马,至于流入中原内地的,那就少之又少了。 薛财神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弄来这么一匹极品铁蹄马,本来准备送给一位高官,用来疏通关系用的,如今为了表示感谢,这才忍痛送给了秦锋! “秦公子,这匹火龙驹固然神骏无比,可是性格极为暴烈,一路上蹄伤、咬伤了我们十多个伙计,您可一定要多加小心啊!” “放心吧,我会加小心的,对了,此马可有名字?” “尚未取名!” “哦,那就由我给它起个名字吧,叫什么好呢?” 秦锋思索片刻,想出了一个又霸气、又好听的名字——疾风! 天马疾如风,红霞映碧空, 草原好驰骋,烽烟天边涌。 骐骥有良种,宝马待英雄, 沙场奋四蹄,天下可横行! 金雕取名‘闪电’,宝马取名‘疾风’,以后自己就是乘疾风、驭闪电,何愁不能横行天下……哈哈!(自恋一个小时) 送完了礼物之后,孙管事告辞离开,带领商队返回绥德城复命去了。 至于商队送来的东西,自有董千户等人进行分配,不必多操心,秦锋则高高兴兴的将火龙驹—疾风牵回了七杀堡,而后开始驯服。 怎么驯服? 靠着一身武艺,以蛮力将其强行驯服……那种场面倒是很精彩,可惜不是最好的选择! 穿越之前,秦锋在大草原上集训之时,认识过几位蒙古族老人,从他们那里学会不少东西,其中就包括驯马的技巧。 用那几位蒙古族老人的话说:用蛮力驯服的马,只能称之为马奴,是永远无法与主人心意相通,那是下乘的驯马之法。 上乘的驯马之法,是不用蛮力、不用鞭子,而是和马匹和平相处,让它慢慢的认可你,将你当成好朋友、好兄弟,如此才能真正的人马合一,纵横驰骋! 秦锋决定照做,和火龙驹—疾风交朋友,争取得到它的认可,具体过程如下: 第一,秦锋在自家院子里修建了一座宽敞明亮、干干净净的马棚,还天天亲自打扫卫生,保证火龙驹住的舒服。 第二,秦锋天天到野外去,亲自割最嫩的青草、煮最香的马料,保证火龙驹吃的顺口,还有晚上添夜草,也是亲力亲为。 第三,秦锋天天带着火龙驹到河边去,给它洗澡,保持干净,再四处溜达溜达,保证身心愉悦! …… 如此尽心尽力,已经不是交朋友了,简直是在伺候活祖宗,不过这个办法真的有用。 过了半个多月,火龙驹的警惕性大减,不再胡乱咬人、踢人了。 又过了半个多月,火龙驹高兴的时候,准许秦锋摸一摸它的皮毛。 再过半个多月,终于骑上了马背! …… “疾风,你跑的好快啊,哈哈!” 上午时分,白沙河边的草地上,火龙驹正在欢快的奔跑着,速度又快,跑的又稳,马背上坐着一位身穿白衫的妙龄美女,正是晋玉娘。 没错,那个骑上马背的人,不是秦锋,而是晋玉娘。 这个世界上有一种上天恩宠之人,不仅天生运气好,还带有一种神秘的亲和力,那真是人见人爱、花见花开,车见车载……鬼见鬼投胎、佛见佛发呆! 毫无疑问,晋玉娘就是上天恩宠之人,无论是谁见了她,都会很快生出好感来,想要与之亲近……不止是人,就连动物也是如此。 两狼山中有大量的野兽,晋玉娘经常一人进山采药,却从来没被野兽伤害过。 农村三大恶霸之一—大白鹅,那是见谁拧谁的,却从来没有拧过晋玉娘。 火龙驹亦是如此,晋玉娘只是喂了几把青草,摸了摸它的脑袋,它就乖乖的伏下身子,让晋玉娘骑到背上,而后驮着她来回奔跑,而且跑的特别稳,生怕摔到晋玉娘……如此情形,真是让秦锋哭笑不得,没办法,谁叫自己没那种亲和力呢! 好在苍天不负有心人,在秦锋的百般努力下,又过了几天,终于得到了火龙驹—疾风的认可,成为了第二个骑上马背的人。 …… 之后的日子里,秦锋和晋玉娘天天厮守在一起,二人或是一起进山采药,或是一起骑着火龙驹在白沙河边兜风,或是待在家中,把酒赏月,你侬我侬,小日子过的舒服极了。 可惜的是,悠闲的生活永远是短暂的,而麻烦事永远是接连不断的。 中午时分,用过午饭之后,秦锋、晋玉娘坐在院中新制的小石桌旁,一边晒着温和的阳光,一边品尝薛家商队送来的茶叶,正喝的舒服呢,就见好友耗子急匆匆的走进了家门:“锋哥,锋哥!” “什么事,这么慌张,坐下,喝杯茶,慢慢说!” “新任三边总督—杨鹤大人要来巡视边防了,第一站就是咱们榆林镇,榆林总兵府下了命令,千户以上官员全部到榆林城内报到,准备迎接总督大人,可是董千户生病了,无法出门,想请你代劳一下!” 耗子口才极佳,很快把事情说清楚了。 自从上任以来,董千户还是很称职的,大小事务打理的井井有条,尤其是旱灾降临之后,更是亲自带领军户们挖渠、引水、浇地……日以继夜,极为辛劳! 因为过度劳累,再加上双脚长时间浸泡在泥水中,以至于董千户得了一种非常严重的病……脚气! 没错,就是脚气,一种不要人命,又要人命的病! 如今的董千户可惨了,两只脚丫子肿的犹如熊掌一般,皮肤溃烂、瘙痒难耐,只能躺在床上静养休息,至于前去迎接总督大人的事,只能是找人代替了。 找谁呢? 正千户在家养病,按理来说,该由副千户代替职权,可是镇北千户所的副千户一职尚且空缺,接下来,就是十个百户官了,谁比较合适呢? 迎接三边总督大人,此事非同小可,必须派一个机智聪明、知书达礼,相貌堂堂的人才行,毕竟代表的是镇北千户所的脸面,而十名百户官当中,只有秦锋最是符合条件了,于是下了命令,让秦锋走一趟榆林城! 没的说,公事要紧,接受任务吧! 第二天,安排好堡内和家中的大小事务,又与晋玉娘依依不舍的告别之后,秦锋带着耗子、董天宝以及四名亲兵启程出发了…… 五天之后,一行人顺利抵达了榆林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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