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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一话 进展(1 / 2)

才看了头一行,季樱的眼皮子就禁不住跳了两跳。

这骤然活泼起来的语气,断不可能出自陆星垂笔下。不说旁的,单那个“呀”,就不是他能发出来的动静。

若换了陆星垂,大概会是怎样的语气呢?

面孔沉静,神色疏离中透着真诚,保不齐还要一抱拳:“季三姑娘,你好。”人隔得八丈远,倒不是怕引来谁的闲话,纯粹是自个儿格外守礼,亦不愿唐突了任何人。

季樱在脑子里勾勒出陆星垂那副形貌来,唇角不由得往上翘了一下,紧接着垂眼,继续往下看。

“上月收到星垂寄回来的画像,今日见着他,方知那画像中的姑娘便是你,他写信与你,我便也凑个热闹,哈哈……”

“说来这事不太妥,但事急从权,彼时也实在没了别的法子,还要谢你义气相助,今后若有见面的机会,必当面相谢。”

“星垂说,那画像不及你本人十分之一美貌,我真的好想亲眼瞧瞧你呀~”

“听说你父亲常年在京城。本地秋天美不胜收,何不寻个机会来逛逛?”

左右不过是些家常话,洋洋洒洒地倒写了一大篇,同陆星垂一样,末尾处写不下,字便越来越小越来越挤,不仔细,还真有些看不清了。

这信显然是出自于陆星垂的母亲之手,写信的习惯莫非也遗传?

季樱看完了信,头个念头便是:替她画像的那位画师怕是要哭晕过去了……

第二个念头:这陆夫人言语中透着股开朗健谈的劲儿,一个天真烂漫的中年妇人模样几乎跃然纸上,想来若一切顺遂,再过二十年,她二姐姐十有八九也是这情状。只是……这生动劲儿怎么偏生没半点落在陆星垂身上?

不过,先前听说这位陆夫人生病来着,如今既然能在儿子写信时兴兴头头地掺一脚,想来,身子应当是无碍了?

这陆星垂,眼见得是刚到了家,便急急写了信来报平安,既是已抵达了京城,再不回信便有些说不过去了,只是那一手狗爬都不如的字,如何能拿出去见人?

季樱有些犯愁,坐在桌前琢磨了好半晌,正巧这当口,阿妙端了托盘进来,她便劈头问:“你可会写字?”

阿妙用一种“你听听你说的是人话吗”的眼神看她一眼,根本不答话,径自将托盘里的碗往她面前一搁。

“大房大少奶奶吩咐人送来的,说是姑娘太瘦,秋冬里,正是该好生进补的时候,往后每晚都给姑娘送夜宵来。不过是捎带手多做一碗,还请姑娘别客气推辞。”

这当真是明晃晃地示好了。

季樱便向那碗里看了看。

倒也不是什么精贵少见的吃食,不过银耳红枣莲子羹而已,用料却扎实,浓厚粘稠地一大碗,吃下去只怕折腾到后半夜也未必睡得着。

季守之和汪氏因养着孩子,院子里是安排了小厨房的,汪氏那人瞧着不显山不露水,然而为人却玲珑,这碗银耳红枣莲子羹,多半是绕过了季大夫人送到季樱跟前的。

阿妙冷着脸,继续复述汪氏的话:“大少奶奶还说了,这吃食虽然常见,里头的用料却十足,尤其是银耳,如此品相,市面上轻易买不着,姑娘多吃些,对身子定大有裨益。”

这话倒是真的。

银耳这东西,说来也算不得稀罕物,榕州城内但凡有点子家底儿的人家,饭桌上实为常见。只是,同为银耳,品质差别却大得很,听说有那种特别难得的,一二十两银子才只能买到一小匣子,不可谓不珍贵。

用料精心,这一点季樱并不怀疑,只是,汪氏还特地提上这么一句,未免就有些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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