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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章、侏罗纪公园(2 / 2)

所以说,这本书应该就是1989年前后写下的吧?

然后1993年拍成电影。

那么,只要她在最短时间内把书写出来,然后投稿给某家国内大型出版社,原作者不就连构思的机会都没有了么?

“我果然就是个天才啊,记忆力什么的真是太好了~”

一边赞美着自己,爱丽丝连觉都不打算睡了,这就开始勤奋地码字了起来。

侏罗纪公园!

这可是一本极其经典的小说!

小说原著两部曲,电影拍了三部不止的经典小说第一部,尤其对于八十年代的读者们来说,以克隆技术人为制造出恐龙,并为它们兴建一座公园以供游客游览,这简直不要太有吸引力了!

前世作为一个再寻常不过的人,爱丽丝当然也是先看了三部曲电影,然后才阅读的原著小说,而事实证明,不只是信息量截然不同,小说和电影的情节本身也是绝对不一样的。

就说其中最典型的一个人物,侏罗纪公园的缔造者,富翁哈蒙德。在电影里,他当然有一个可喜可贺的、典型的剧情走向。他只是一个单纯的喜欢恐龙的富家翁形象,爱着自己的孙子孙女,并在大结局霸王龙对战迅猛龙时,开着园内粗犷的吉普车来迎接主角等人。

但在小说里却完全不一样了。

喜欢恐龙没错,但他却是个典型的以自我为中心的自大狂,技术至上论拥护者。当作为数学家的主角,和古生物学的主角,先后对园内安全状况提出质疑时,哈蒙德的愚昧和独断专行给爱丽丝留下了极深刻的印象。

事实上,由于小说内容极其庞大的缘故,电影的三部曲都是综合借鉴原文的。

第二部电影的开篇,小女孩一家人在小岛海滩游玩,女孩被一群一英尺高度的“小蜥蜴”袭击,那其实是小说第一部开篇阶段的剧情。

始秀颚龙,一种牙齿带有细菌毒性的食肉恐龙,一种看似毫无威力,但成群行动下极具威胁力的小恐龙。

愚昧的、固执己见的小说版哈蒙德,在整本第一部小说里,都丝毫没有“悔改”的架势。然后可喜可贺地,在快要大结局的时候,他被一群可爱的始秀颚龙们干掉了。

爱丽丝并没有篡改小说剧情的打算。

先,她向来都算是一个“喜闻乐见党”,也就是说,不管一部小说或电影的结局是什么样的,她都能欣然接受。

赫敏最后没和哈利在一起,而是选择了罗恩,真是太不应该了?

哈利干嘛要和金妮那样一个酱油党在一起?前五集里连女配前三都很难进入的一个角色,居然成为了伟大的波特夫人?

对于这类纠结,爱丽丝是从来都不放在心上的。

无所谓的啦~反正大家都是欧美人嘛~英国少年们也确实往往很能玩的开嘛~大家三个人一起在床单上滚滚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嘛~甚至罗恩和金妮去德国骨科看看大夫也没什么不可以的嘛~

很污吧?

“总之,尽快把这本书完成就是了,凭借我的打字度,当个高产的畅销作家也是不错的嘛~”

一边嘀咕着,爱丽丝就开始拼命地敲打起键盘来了。

“爱丽丝?”

这时,门口突然传来苏菲的敲门声,她紧接着走进屋内,微皱着眉头:“刚才电视预报天气情况,说飓风可能要形成了,最近一段时间应该总会有低气压,。”

“飓风……?”

爱丽丝刚敲完标题,回头过来时,眉毛和鼻子都皱到一起去了:“妈,你确定你听到的不是北大西洋而是西海岸吗?这里什么时候也成了飓风高地带了?”

“总之你和汉娜他们都小心点就是,咱们家的体质都是对低气压过敏的,万一生病就不好了。另外,你再多注意一下学校的动向,如果飓风真再西海岸登陆了,你们或许会提前放学。”

“那我倒是挺喜欢的~”

回过头来继续在电脑上敲打着,爱丽丝高声道:“好啦,妈,我还要忙呢~”

如此,苏菲便只能轻笑着将门关上了,只留下爱丽丝面对屏幕,双手如幻影般舞动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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