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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四章:首尾呼应(1 / 2)

在四处闯荡江湖的同时,自然也会结交一部分人,其中就有这太乐安霖,因为都是有钱人闯荡江湖,明着是在武林中闯荡,实际上就是四处游玩,也不愁吃喝,就是一边玩一边认识点人罢了。

有些没钱的武林人士,肚子还没填饱呢!那有心思游山玩水,就游山玩水的一路上衣食住行都掏不出,自然也就没有那闲情逸致了!

而既然你有钱,那么自然就方便结交朋友了,一帮人吃饭,结账的时候冯香元:“我来!”一帮人住店,结算的时候,冯香元:“你们别掏”。自然而然的,就在江湖中有了不少朋友,当然了,有了朋友自然也有了名号!别看冯香元的本事不大,名号比多年闯荡江湖的周洪天还大,人送绰号——“狂儒”

当然,武林中拥有称号的有这么三种人,一种是冯香元这样,我有钱,我还多少有些武功,在江湖中能排个中等左右,因为有钱,身边人捧着,所以有了称号!还有一种就是太乐安霖和燕大昭这样的,功夫好,人还有钱,义气!也有江湖人赠其称号。当然,最后一种就是臭名远扬的那种,人人喊打,一无是处,这样的典型就是冯香元的父亲,人送绰号——冯节气!

而同类找同类,什么叫鱼找鱼,虾找虾,癞蛤蟆找青蛙,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有钱人自然也喜欢和有钱人在一起。这冯香元自然也就和太乐安霖走的很近,有一天太乐安霖说了:“我有一个朋友,关系挺好,他第三个孩子出生了,当初我这朋友说了,他的孩子,就是我的孩子。我这做干爹的,孩子出生了自然要去看看,我心思你要是没啥事,也和我去看看我这位朋友,他这人为人义气,是个可以结交的汉子!”

太乐安霖说完,冯香元一心思:“反正自己最近也没啥事,这生孩子是喜庆的事情啊!那就去吧!”于是这冯香元还多嘴问了一句:“你这朋友叫什么啊?”其实这话就是随口一问而已。

可是太乐安霖也回答了出来:“他啊!叫周洪天!虽然混迹武林多年,但是并没有什么人送绰号!”

周洪天!

冯香元脑子当时就嗡了一下!

“哎呀!俗话说的好“不是冤家不聚头”这周洪天八成就是杀我全家的那个凶手!”

其实冯香元小的时候还挺恨这个灭自己满门的周洪天的,但是后来渐渐长大,从母亲的口中,与教书先生的教导中,慢慢的知道了自己父亲做的错事,后来自己去老家地道中多次运财宝时,也曾问过老家的那些乡邻,自己父亲的为人。

可是老家的那些乡邻们,一个个聊起自己的父亲时,都跺着脚的骂街,一个个都说自己父亲死晚了,而且自己全家被灭门,那么大的时候,整个乡邻居然没有一个去衙门口通报一声的,可见自己的父亲到底有多坏!

于是冯香元纠结了很长时间,最后自己冲着自己家老宅废墟的方向,磕了三个响头,算是对自己的父亲说话了:“父亲,儿子来跟你说句话,儿子这些年圣人书读了不少,可是从圣人书中,儿子没看到父亲有一丝一毫的优点,您那些年草菅人命,鱼肉乡里,最后咱家惨遭灭门之祸,不得不说报应!如今儿子虽然武功修得,但是儿子左思右想,不应该去报这灭门之仇。可是这杀父之仇不共戴天,儿子又不得不报。索性,儿子若是能碰到这周洪天,便为父亲您报得仇来!您在九泉之下也算是合上了眼!要是碰不到这周洪天,儿子既不去找他,也不去报官捉他,也算是没愧对这些年的圣人教诲!父亲您也别怪儿子!”

说完这些,冯香元真是做到了,我闯荡江湖,决计不去特意的寻找这周洪天的下落,我也不会去报官,让衙门口的捕快捉他。要是我碰到他了(即周洪天),那算我们乃是“前世的对头,今生的冤家!”我们到时候不死不休。可要是碰不到,那也就算了,虽然做儿子的不应该这么说父亲,但是我这父亲真没有一点好,但凡有一个人说他好,我都替我父亲去报这灭门之痛!

冯香元这么琢磨,整个武林那么大,怎么可能正好碰上这周洪天!可惜啊!什么叫“万事不由人做主,一心难与命争衡!”冯香元千算万算,没算到如今正好被太乐安霖请到周洪天的宅院里,去给他儿子庆生!

等到了周洪天的府邸,冯香元没有说我拿着一把匕首等着,啥时候趁着你周洪天不注意,我一刀弄死你。没有!也没说我到了周府,二话不说就问这周洪天,当初你是不是灭门过冯家。也没有!

冯香元去了周洪天的府邸,压根就没提自己这事,就跟第一次见到这周洪天一样,经过太乐安霖介绍,两人互相结交,而且在孩子庆生的酒宴之上,也没有任何表现,甚至在周洪天的府邸住了一个多月,冯香元连自己全家被灭门的事,只字未提!

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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