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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在试身手(1 / 2)

布鲁斯下山后,决定第一时间找个猎物试试自己的无上神功的威力。要是效果不错,第一时间赶到精灵领地,把这套功法传授给人族战士。要是差强人意,在慢慢修炼,取掉华而不实的内容,只留下关键有用的精华。

可四周人烟稀少,以前打猎都是去很远的丛林地带,才能遇到野兽。如今兽族,妖族横行,那些野兽数量锐减,要想遭遇合适的猎物并不容易。

猎物体形太小,诸如狡兔一样,就算自己没修炼无上神功,只要抓住对方,也能轻易摔死。

可有个前提,至少要抓住对方才行。

猎物不管大小,都十分机敏,反应速度快,奔跑能力远远高于人族。所以布鲁斯此刻,更希望遭遇体形稍大些的野兽。

练了无上神功,布鲁斯奔跑起来,犹如脚下生风,快速奔跑中,几乎每跨一步,就能跳跃两三米开外。

只是半天的时间,布鲁斯已经离开神灵山很远。

按照以前的记忆,如今布鲁斯所在的位置,应该有一大片丛林。可布鲁斯左转右找,愣是发现周围光秃秃一片,除了杂草丛生,就是乱石一堆,完全没有以前的景象。

“难道是记错了方向。”布鲁斯心生疑虑,正在犹豫间,一脚不小心踩进一个深坑。

说时迟那时快,布鲁斯立刻纵身一跃,从深坑中跳跃而出,稳稳的站在一旁。

此地地势虽然高低不平,却没有受到地震较大的破坏,怎么会有这些深坑。布鲁斯好奇起来,走到深坑旁,蹲下来用手摸摸深坑附近的土壤。

“这不是天然形成的坑,更不是人族为了狩猎挖的陷阱。这深坑原来的位置,应该是一棵粗大的树木,不知被谁拔了去,结果留下光秃秃的的深坑。时间一长,风沙袭来,加上杂草丛生,只是掩盖了表面的坑口,但要是不小心一脚踩下去,还是会掉落其中。”布鲁斯从旁边捡来一根长长的树枝,朝深坑里试探,这深坑直径一米左右,估计深度也不浅。布鲁斯把一臂长的树枝伸进大坑,仍然不见底。

“应该是兽族为了修建宫殿,房屋居住,把这片丛林全部砍伐殆尽。这些可恶的家伙,砍树也就罢了,如今是连根拔起,害的以丛林为家的各大野兽纷纷逃离。”布鲁斯把手中的树枝一扔,举目望去,四周估计有此类的大坑万千之多。一不小心掉进去,就算坑不够深,但也会跌伤脚踝,严重的还会摔破脑袋。

此地的猎物估计早已四散逃走,布鲁斯在继续寻找,不仅毫无结果,反而容易陷进这些大小不等的深坑。

“吱吱。”就在布鲁斯准备离开之际,几米开外一个深坑里冒出几只狡兔的脑袋,在看到布鲁斯后,立刻警觉的钻了回去。

“差点忘了,食肉野兽会离开,但周围杂草丛生,这可是狡兔的美食。如今到处都是深坑,又成了狡兔最理想的栖息地。”布鲁斯本想狡兔身型小巧,打死它也显不出无上神功的厉害。正准备转身离开,继续寻找大个的猎物时,刚才钻回去的几只狡兔又偷偷冒出脑袋。

“该死,我怎么忘了,用弓箭射杀狡兔,只能练习弓射技术,并不能说明狡兔反应慢。如果我能空手抓住狡兔,至少可以锻炼我的步伐灵巧行,和快速奔袭的能力。人族没有翅膀,不能像精灵族一样,可以轻松自若的短时间内进行远距离的移动。所以我们必须锻炼快速奔跑的能力,这抓狡兔就是其中一项最重要的考核能力。”布鲁斯转变观念,决定平生第一次尝试,在不借助任何工具前提下,仅用双手就抓住狡兔。

看起来抓狡兔很容易,可换做以前,大家不是用弓箭射,就是埋下夹子放在狡兔经常出没的地方。那兽族虽然体形庞大,速度也不慢,单凭个体也很能抓到狡兔。估计只有妖族行动如闪电的骷髅妖,才有如此神速的能力。

布鲁斯轻呼一口气,脚尖一踏地面,冲着还蹲在深坑冒出脑袋的狡兔,身体猛的窜了出去。

眼看布鲁斯的手就触碰到狡兔长长的耳朵,突然狡兔反应过来,立刻缩回了脖子,一下子就钻回深坑内。

布鲁斯眼看到手的猎物躲入洞内,自然不肯放弃,连忙弯腰伸出手臂去洞内,想要抓到对方。

可狡兔三窟,这些小家伙早就把下面的洞内,进行了多方面的扩展。当布鲁斯把手伸进去前,它们早已顺着提前挖好的地道,跑到其他深坑内。

“晚了一步。”布鲁斯的手已经触碰到坑的底部,可四下摸来一圈,里面空空如也。

四周都是大小不等的深坑,谁知道这狡兔会躲到哪一个里面。

“不知道此刻我的无上神功中的土字一绝,能不能发挥效果。”布鲁斯自然想在历练中,多方面练习五行中的每一个环节。

“任你狡兔如何三窟八洞,毕竟还是委身于土壤中,没有土壤的庇护,你能躲到哪里去?”布鲁斯大喝一声,身体重心一沉,右脚狠狠踩在地面上,震的大地微微颤抖,四周的浮土立刻在空中弥漫起来。

“吱吱。”

“吱吱。”

突然从各大深坑内,钻出上百只狡兔的脑袋,它们被刚才的震动吓住,还以为又遭遇地震,连忙想冒出脑袋看看究竟。

“哪里跑。”布鲁斯连忙一个俯冲,脚尖犹如蜻蜓点水,在地面划过,身子如同飞翔般,从十几个坑口掠过,伸出手如同收割小麦般,一下子紧紧攥住十几只狡兔的长长耳朵。

“没有有形的弓箭,我的身体就是无形的弓箭。”布鲁斯手腕稍一使劲,就掐死一只狡兔,顺手一扔,又准确击中其他冒出脑袋的狡兔。只是眨眼的时间,布鲁斯猎杀三十多只狡兔。

“这效果还行。”布鲁斯松懈下来,开始把弄死的狡兔尸体堆积在一块。

三十多只狡兔,数量可不小,虽然不重,但不好拿走。布鲁斯只好在附近找了一根又长又结实的木棍,在用细绳把兔子的双腿绑住,将木棍从中间穿过,犹如扛着一个超级狡兔肉串才算完事。

累了半天,布鲁斯也腹中饥饿。在附近生了火,布鲁斯开始烤起了兔子肉吃。香喷喷的兔子肉美味营养又丰富,吃的布鲁斯是满嘴流油,把肚子撑的鼓鼓胀胀才算罢休。

还剩下的这些狡兔,布鲁斯自然想送到精灵领地,让人族战士享用。平时他们训练辛苦,只是吃素食,无法补充消耗的能量。

看着天色还早,布鲁斯将篝火熄灭,扛着剩下的狡兔朝精灵领地出发。

没走几步,远处传来一股惨烈的悲鸣。

“倒霉的暴躁牛,不知道被哪一个更厉害的野兽抓住。”布鲁斯听出嘶吼的是丛林一霸暴躁牛的声音,它的名头起源它的脾气。暴躁牛身高体健,成年的暴躁牛重量可达四五千斤的重量。因为体重大,头顶有锋利的角当作武器,一个猛冲下来,直接撞到任何一个猎物,都能用锋利的尖角将对方杀死。但食肉野兽,虽然没暴躁牛体重大,但身体灵活,拥有异常发达的獠牙和利爪。只要避开暴躁牛的猛冲,用獠牙紧紧咬住对方的咽喉位置,用不了多久,暴躁牛就会因为窒息失去直觉。

有的猛兽甚至不用獠牙撕咬,仅仅凭借锋利的利爪,就能让暴躁牛见红。高超的肉食猛兽,可以一爪下去,将暴躁牛的肚皮撕开一个大口子,把里面的五脏六肺掏出来。

能杀死暴躁牛的野兽,肯定也是丛林中肉食野兽的顶尖。布鲁斯刚通过抓捕狡兔,来练习速度,如今正缺少力量方面的试练,一听这动静,心里有几分兴奋。

布鲁斯顺着声音来源,快步朝前奔跑过去。十几米远的一片空地上,一只浑身黄黑相间的霸王虎,正张开血盆大口死死咬住暴躁牛的脖颈。论体重暴躁牛要比霸王虎重,但喉咙被对方咬住,它无法利用优势冲撞对方,只能蹬着硕大的牛眼慢慢等死。

就在霸王虎紧紧咬住暴躁牛喉咙不放,等待对方死亡后,好饱餐一顿。突然从四面八方冲出三只同样肌肉发达,体格健壮的暴躁牛,它们低着头把牛角对准霸王虎慢慢靠了过去。

“暴躁牛的同伙来营救它了,也不知道霸王虎能不能以一敌三。”布鲁斯抱着膀子,开始欣赏起来。反正不管谁输谁赢,自己都要找胜的那个练练手。霸王虎要是被下跑了,还有那三头暴躁牛。反之要是霸王虎赢了,击退这三只暴躁牛,等它吃饱喝恢复了力气,自己在去和它打一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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