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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六十七章 联军(1 / 1)

黄沙漫天,古道夕阳。来自六朝的兵马,再次踏上西征的道路。“汉风不吹此地久矣!”赵云骑在马背上,看着雄壮的唐军,眼神悠远,不知道在想什么。批铁甲兮,挎长刀。与子征战兮,路漫长。同敌忾兮,共死生。与子征战兮,心不怠。踏燕然兮,逐胡儿。与子征战兮,歌无畏。蜀兵阵中,有人高歌,此乃大汉军中常吟战歌。薛仁贵眉头一皱,此时大汉早就亡了,再唱此歌还以为是汉军出征呢。他素来知道,蜀人复汉之心不死,为此连年征战。也就是和大唐不相邻,所以维持着表面的客气。他招了招手,示意军中书记过来,低声说了几句。过了不一会,在人数占绝对优势的唐军中,传出了雄浑的秦王破阵乐。“四海皇风被,千年德水清;戎衣更不著,今日告功成,回看秦塞低如马,渐见黄河直北流。天威直卷玉门塞,万里胡人尽汉歌!四海皇风被,千年德水清;戎衣更不著,今日告功成。主圣开昌历,臣忠奉大猷;君看偃革后,便是太平秋!”刘禅牵着马缰闭着眼,随着秦王破阵乐手指轻轻打着节拍,看的周围的人马直摇头。他的随从黄皓提醒道:“殿下,莫要沉醉了,你看将士们多有不满。若是回去之后参上一本,只怕陛下责骂。”刘禅赶紧坐直了身子,他是从艺术的角度出发,为这个曲子点头,可惜他忘了自己的身份。大唐的兵马作为主力,自然而然占据了中军位置,其他五国人马则被安排在一处行军。魏吴两国的兵马都在看热闹,哂笑声此起彼伏。魏国主帅于禁被俘过一次,后来被诸葛亮放了回去,在魏国受尽了嗤笑。这次为了帮他恢复信心,曹操派他前来,于禁一言不发,表情凝重。但是他的手下都是和蜀国打了一辈子的老兵,哪有人能忍住。“刘备何等英雄,怎么养了这么个草包?”孙翊笑着说道。刘备对东吴来说,是个压在他们心头的人物,当年赤壁之后他意气风发,终于一展雄才。只身过江,把东吴的长公主娶走,是何等的气魄和胆量。刘禅的表现,让人不敢恭维,东吴皇室出身的孙翊,对他也是十分鄙夷。都说老子英雄儿好汉,在刘备和刘禅身上,可没有表现出半点来。孙翊旁边一个小将,使了个眼色,示意他不要多说。孙翊转头一看,赵云正冷冷地盯着自己。孙翊顿时感觉浑身一凉,后背一下出了很多汗,让他瞬间清醒过来。今天这里最能打的,估计就是这个人了,真要是把他惹怒了,赵云和刘禅的组合,可是干出过两人闯关长坂坡的。大明的王振端着架子,他一直觉得大明是和唐平起平坐的两大帝国,其他四个小兄弟则都差一些,所以一路上都十分拽,处处要与四国不同。偏偏这次他带来的是神机营,薛仁贵觉得是五国里最有用的,在远处打击吐蕃也不需要和唐军配合,所以格外优待他们,王振一下更来神了,觉得自己的两强四弱论得到了大唐的认可,不禁得意万分。“王总管,这一次咱们扬威吐蕃,回去之后看那些大头巾还有什么好说的。”王振身上披着蟒袍,这袍子是国公以上,为国立过大功的人才配穿的,朱祁镇上来就赏赐王振一件。要是让开国那些功勋知道了,估计要把自己的袍子当场烧掉。听了手下小太监的谄媚奉承,王振一点都不脸红,笑道:“这算什么,不过是跟着唐人讨伐小小吐蕃,改天爷们自己要亲率大军,像太祖、成祖一样,扫平大漠!”当今世上,敢把吐蕃说成小国的,估计王振算是独一个。吐蕃占据了广袤的地盘,治下人口极多,一度威胁到中原。若非大唐实在是太强了,吐蕃肯定会东进。“咱们大明有了您,真是国家之幸啊!”王振猖狂地笑了起来,引人侧目。那边的赵云冷哼一声,心中暗道:大明堕落至厮,竟然派一个阉人来领兵,等到打穿了魏、宋,灭明一定不难。人群中最悠闲的就是梁山的人马,他们在路上依然不改本色,吃肉喝酒肆意大笑。不管是在什么地方,这些人总能捉到一些美味的野味,他们的首领宋江已经和大家约法三章,蹋过了大唐国境就不再饮酒,直到凯旋。这次西征大宋又沦为了笑柄,就是因为他们派出了这么一支兵马,所有人都当他们是来凑人数的。不过梁山的人马显然不这么看,他们摩拳擦掌,准备和吐蕃人大干一场。---吐蕃,大昭寺。大战前夕,气氛十分诡异,寺内的僧人脚步匆匆,失去了往日的悠闲和高高在上的冷漠。曾经他们崇信武力,直到有一个叫玄奘的和尚出现在宝象国,他以一己之力,站在宝象国的道路上,无数的番僧上前,各种法器和佛法砸下去,都无法伤他分毫。这个中原和尚只要一张嘴,或者轻轻挥一挥手,就有大片喇嘛倒下。他比所有经文中记载的邪魔都要可怕,仿佛是来自末日的使者,或者他就是死亡本身。此时所有喇嘛的希望,都在班禅身上,希望他出山诛杀邪魔。高原上的寒风呼啸,但是班禅的殿内却暖意融融。有两只半人高的铜炉内炭火烧得正旺,烟气沿着铺设好的烟道排到室外。殿中供奉着一个巨大的佛像,佛像瞋目切齿、狰狞凶厉、颈中挂着一串骷髅法珠,身披虎皮。周围铸成火焰,背後伸出十四条手臂,扇形张开手中各擎法器除了常见的法铃、法鼓、法螺、法杖、法碗、金刚杵、念珠等物,还有经筒、象徵龙王的巨蛇、有一只手掌中还抓着一个浑身是血的婴儿。在金佛的中间两条手臂往前伸出搂着一尊身无寸缕的女像,这女像纤腰丰臀、体态窈窕,仰首望着金佛眉眼间流露出无比的崇慕和虔诚。金佛赤着双足左脚伸出踏着一只狮子,右脚弯曲踏着一名赤裸的女妖。那女妖狼狈伏着身一边伸出双手似乎正在哀求索取婴儿。佛前供奉着两盏长明灯灯焰微微晃动,墙上挂着各种名贵的装饰,五世班禅坐在柔软的安息帝国的地毯上,在他面前悬浮着一只巨大的光球,映出的影像犹如实物,清晰明亮真实无比,彷佛一伸手就能摸到。殿内两边各有一百个明妃,额头触地,匍匐在地上,等待着吩咐。光球内,是一支正在行军的兵马,仔细一看正是唐军和五国联军。“邪魔的军队已经到来,我收到了佛的指引,让我们杀光这些邪魔,用他们的血,涤荡这片神圣的土地。”在他身后,转世灵童点了点头,他年纪幼小,身上穿着红袍。“他们敢来这里,是自寻死路。”“不要小瞧他们,曾经这些人的父辈,也就是那个叫汉的帝国,把西域杀得血流成河,尸骨堆积如山,血水流遍了沙漠,知道今天还有一片瀚海砂砾是红色的。”“阿弥陀佛,这个世上的污浊太多了,愿我佛早日净化世界。”他们两个冷漠的眼睛里,流露出狂热的神采,虔诚地朝着佛像匍匐下去。----大明,燕京,于谦府邸内。一灯如豆,朱标捧着一本书,在灯下看书。在他身前,摆着一个小碟,里面有几颗豆子。朱标用的竟然是油灯,作为一个太子出身的他,并没有丝毫不满。于谦的家底,也确实买不起多少蜡烛,他府上花销太大了。说到底,还是这个宅子害的,有钱人的宅子,即使白送给你,很有可能你也住不起...宅子越好,维修费用也越高啊,要是不修葺,几年下来就跟个废弃的一样了。大明奢靡之风,其实是太祖死后才逐渐冒头的,殿下他死在了太祖前面,他那个时候肯定还没有如今的风气。于谦在心底暗暗点头,早晚有一天,他要把大明的奢靡之风给去掉。太祖死后,大明的权贵们,开始了报复性地奢侈糜烂。他们拼了命的享受,似乎要把太祖一朝受的苦,都一股脑儿地收回来。秦淮河畔,已经成了花街柳巷的代名词,各种青楼女子一天的缠头费就够几百个家庭的吃穿。给她们贡献最多的,就是大明的官员,尤其是金陵系的官员。于谦整理了一下衣帽,掸了掸衣服,这才上前敲门:“殿下,臣于谦求见。”朱标笑道:“进来就是,这本来就是你的宅子。”于谦推门进来,然后警惕地看了一泽雨轩 zeyuxuan.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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