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章(1 / 2)

热风夹杂着刺鼻的味道扑面而来,似乎是泡面混着汗臭味儿。

宋乔曦猛地睁开眼睛,只看到跟前是各种行色匆匆、扛着行李赶路的大人。

“他们穿得好像《我爱我家》电视剧里的样子,这是哪儿?”

皱着鼻子环顾四周,她目光疑惑地停留在右侧的老旧黑板,上面用粉笔写着1996年7月8日,星期一。

黑板上方挂着几个塑料大字,“齐州火车站”。

这是在做梦吗?这里是候车厅?

仰头望着挑高的屋顶,迷惑地眨眨眼。

忽然间一只印着红双喜的行李箱从天而降,宋乔曦吓得闭上眼睛像乌龟一样缩起脑袋。

没砸到头,但是被行李箱勾到了头发带了个踉跄。

“好痛!”

眼里擎着泪花下意识伸手摸头,怎么头顶有两颗圆圆的花苞苞?今天生活老师明明绑双马尾来着。

没掌握好平衡,宋乔曦像只小企鹅一样左右摇晃,结结实实摔了个屁股蹲。

低头一看,发现自己穿了条柠檬黄的连衣裙,裙摆上点缀着同色系的蝴蝶结,裙子不长,露出两条和藕瓜一样白嫩的短腿。

这不是她的裙子,自己的腿也没有那么短,怎么连手也变得小小的?上面还有肉坑!

刹那间,海量信息灌进大脑。

一套无比真实的新记忆,像是新的人生一样载入她的脑海中,旧记忆反而变得像冗长的梦一般,模糊间竟一时不知道哪套记忆才是真实的。

旧记忆里她是个10岁的孤儿,打小就住在北方县城的一家福利院。

趁着放暑假,熬夜看完一本生活老师遗落的九零年代小说,等再次睁眼,竟变成了书中同名的宋乔曦。

穿书这件事儿让她顿觉脑壳疼,本来暑假后就是五年级的小姐姐了,现在可好,一夜回到23年前变成了个没上学的糯团子。

书中原主开局只有6岁,外表软萌可爱,内心却是个妥妥的熊孩子,长大后更是成为“混社会”的杀马特失足少女。

原主有着把她宠上天的爸爸妈妈,也拥有美满富裕的家庭,可她却一点儿也不珍惜,还一次次做出伤害家人的举动。

最后,当原主幡然醒悟时,一家人早已家破人亡,原主余生穷困悲苦,抑郁而终。

宋乔曦脑中忽然间浮现出一个穿白裙的女人背影在慢慢走远。

耳边响起一个温柔沉静的声音:“拜托了小妹妹,请帮我照顾好爸爸妈妈,他们一定会喜欢你吧......”

瞪大眼睛,她像可达鸭一样抱住脑袋,小心脏像是被轻轻捏了一把,酸酸涨涨的还有些痛。

这事太不可思议了。

看书时,就隐隐地羡慕书中和自己同名的女孩。

羡慕原主拥有疼爱她的爸爸妈妈,羡慕她拥有幸福美满的家庭,羡慕她拥有满到溢出来的爱。

为什么都叫宋乔曦,自己就只能生活在福利院,没有爸妈也没有家。

曾经无数次躲在福利院的角落悄咪咪许愿,祈求上天可以赐给她爸妈,给她一个真正的家。

如果有了爸爸妈妈,她发誓一定会做个乖孩子,不留余地的去爱他们、孝顺他们一辈子。

现在她穿成了书里的宋乔曦......

是不是意味着,“我,我也是有爸爸妈妈的孩子了,我也有...家了?”

脑海中浮现出大段关于爸妈的记忆片段,让人幸福得仿佛飘上了云端。

此时此刻她像是被一股神秘力量拉扯着,脑子里莫名生出一种坚定地信念,自己彻底变成了原书里的宋乔曦。

还没等回过味儿来,被一阵“空、空”的咳嗽声打断了思路。

抬起头,视线落在对面木椅子上坐着的清瘦男孩身上。

见他重重地咳了几下,苍白的脸庞泛出点潮红。

额发长得遮住了眉眼,但是挺括的鼻梁和下巴清晰的轮廓能看得出他是个非常好看的男孩子。

唔,这个小哥哥好眼熟啊?

宋乔曦在新记忆里搜寻,很快找到了答案。

男孩叫楚尽。

是住在同一个大院儿的邻居,比她大一岁,和大院儿同龄的孩子一比楚尽简直是王子一样的存在。

记忆中,她至少有一年多没见过他了。

她知道楚尽家应该很有钱,楚妈妈总是把他打扮得洋气时髦,连夏天都要穿熨烫得笔挺的白衬衣和小皮鞋。

平时也不见楚尽和院儿里的其他小朋友玩,听说他要练钢琴、练书法、学跆拳道、学新概念英语……

重新打量他一番,楚尽现在穿着一件领口松垮的海蓝色条纹衫,脚上是一双脏兮兮的蓝头白布鞋,身旁放着一只塞得鼓鼓囊囊的大书包。

从没见他这么狼狈过。

但就算是坐在掉漆的木凳上,楚尽依然坐得笔挺端正,腰板绷得直直的,从气质上看更像是个童话中落难的王子。

宋乔曦在地上坐了半天腿都麻了,发现楚尽的视线朝她望过来。

兴高采烈地唤他:“哥哥,楚尽哥哥,能拉我一把吗?”

清亮的童音绵绵软软,瞬间淹没在嘈杂的人声中。

楚尽目光透着超越年龄的凉薄,看得宋乔曦心里拔凉拔凉的。

福利院长大的小孩最会看人脸色,一个眼神就能明白这个小哥哥肯定不会帮忙。

果然,楚尽面无表情地把视线移开。

“哎,求人不如求自己......”

轻声叹气,这句话福利院老师经常说,嘟嘟囔囔着用小肉手捏同样肉肉的小腿。

等等,楚…楚尽?

原书的后半段,出现了一个反派也叫楚尽,他年幼丧父母,像颗杂草一般野蛮生长。

楚尽少年时期有反社会行为且智商极高,白手起家成为商界大佬,行事手段激进极端、手腕强硬,传言他可以为了利益不择一切手段。

书中出现的“反社会”这类生僻词,宋乔曦并不太明白是什么意思,本能地认知为很不好的事。

但是就算知道未来楚尽会变成个大坏蛋,自己对他还是有感激之情。

书里,原主尝试过结束自己的生命,而反派大佬楚尽,曾舍命救下原主。

可他现在,只是个身世凄惨的小可怜。

想到这里,宋乔曦决定原谅楚尽没有伸出援手,毕竟人在心情不好的时候肯定什么都不想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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