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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2章 改造(1 / 2)

谭红尘说这段话时,斩钉截铁,非常坚定。因为他心里一万个笃定,他的确爱上了与众不同的王乐乐。

他不愿再像上次一样,因愚昧的腼腆与羞涩,放任心仪的女孩在眼前溜走。他犹记遥远的初中时代,那个笑靥如花的小女孩对自己伸出的手。那种无孔不入的懊悔与遗憾,只有亲身经历过,方才懂得。

因而,这一次他变得大胆了,不再掩藏自己,毫无忌讳地把心里的话都说了出来。纵然他知道现在说这些还太早太早,他还是说了出来。因为他了解自己,知道自己是个胆子非常小的人,现在敢说的话,以后未必敢说。趁自己敢说的时候,把想说的话都说出来,某种意义上而言,的确算是明智抉择。

可是他的明智抉择并未起到很好的效果。一个女孩,尤其是生而惊艳的女孩,从来不缺深情告白的男生。

在绵长的时间河流上游,王乐乐不止一次听过这样坚定而果决的表白。她也曾深信着,那个男孩所说的每句话都是真的,他们真的可以长长久久,不离不弃。

可结果并不是这个样子,那个人终究是无情抛弃了她。而他抛弃她的理由却简单到令人懊恼——

她很伤心地说:“我考不上本科,不能和你读同一所大学了。”

他没有安慰她,只是邪魅一笑:“那我们分手吧!”

曾经海枯石烂,矢志不渝的誓言,就在这样简短的对话里结束了。

——对的,“分手”这两个字对男生来说太过简单。因为男女交往中,比较吃亏的总归是女孩子吧。男生可以只图一时爽快,吃干抹净便翻脸不认账,女孩子却有苦难言。

在这一点上,世间的好多男生都是一个模子里印出来的,都是穷凶极恶的封豕长蛇。

所以,王乐乐听到谭红尘的话,她的眼里没有感动,只有淡漠与悲伤。纵然她已经下意识相信他所说的每一句话,她仍点不了头。

她深吸一口气,非常平静地说:“红尘,我记住你说的话了。”说完,她大步往宿舍里跑,行色匆匆,仿佛怕多待一秒,便会心软妥协。

——这是一个非常狡猾的回答,模棱两可,不置可否。大概她现在也不知该如何取舍,所以决定用时间来慢慢检验吧。

谭红尘盯着静默的宿舍楼,脸上有了期待,虽然他没得到想要的答案,却也没被直截了当地拒绝。

他有耐心,可以慢慢等。当一个男孩真切地喜欢上某个女孩时,就算他是天生的急性子,也将变得无比耐心与慢性。

王乐乐回寝室放置电脑,往返一趟只需几分钟,但她一去近半个小时,未曾出现。

谭红尘却不急,并不打电话催促,就站在宿舍楼前静等着。

一个小时过去,金色太阳高悬,大地被染上一层炫金,空气变得干燥火热。

谭红尘立在火辣辣的阳光下,汗流浃背,却不动分毫。他一直盯着宿舍楼的大门,仿佛只要王乐乐不出来,他就算被晒成人干,也不会移动半分。

某一刻,王乐乐终于出来了。

她的心情似乎很好,走动时带着蹦跳的欢快感,嘴里还轻哼着清越的小曲儿。

她看到了太阳下的谭红尘,欢跃的两颊忽然变得凝重。她掩嘴惊呼道:“谭红尘,你怎么这么笨啊!这么大的太阳,你不知道躲阴凉的地方等我吗?”

谭红尘笑了笑,抬手拂去额上的汗珠,随口道:“二栋刚好朝阳,楼前没有阴凉地,我又想在楼前等你,干脆就不躲太阳了。”

王乐乐的两颊轻轻僵了一下,懊恼道:“早知道你这么呆,我就早点下来了。”——她回到寝室,便迫不及待地试了一下电脑性能,接连玩了两局《英雄联盟》才出来。

她说着,摸了摸兜里,摸出一只手绢,白色的底子,上边绣着清凉的栀子花树。

她用手绢替谭红尘擦汗,又抬手捏住他的手,两只手就这般自然地握在了一起。

谭红尘闻到了她身上传来的浅淡薄荷清香,似乎整个人也凉快了许多,忽然觉得神清气爽,非常有活力地说:“走吧,我们去春熙路买衣服。”

王乐乐咬咬嘴道:“不是我们,而是你!”

两人说话时,便已携手往校外走去。

谭红尘疑惑道:“你不买吗?”

王乐乐道:“我的衣服多得衣柜都装不下了,还买什么啊?”

谭红尘若有所思地点点头,忽然看向她手头的手绢,问:“这只手绢是你绣的?”

王乐乐眨巴几下大眼,点点头,便又迟疑道:“你怎么知道的?”

谭红尘笑道:“因为这只手绢的做工太过简洁。一般来说,店里卖的手绢,大多都绣满了龙飞凤舞的图案。而你这张绢,除了中心位置的一簇栀子花,其余地方都是白的,太过单调,不像是店里买的成品,更像是你自己绣的。”

王乐乐哑然道:“想不到你也有聪明的时候,一眼就看出这是我绣的了。”

她说话时,把整张手绢摊开来,上边的确只有一簇栀子花树,而且针线纹路相对粗糙,算不得好看。

谭红尘却由衷赞叹道:“绣的很好。”

王乐乐嫣然道:“那我抽时间给你绣一个好看的。”

谭红尘欣喜道:“期待不已。”

两人已经走出校门口,在大道边的公交车站台候车。

从交职院到春熙路很远很远,其距离远超过一般小镇到县里的距离。毕竟成都是一个非常大的城市,其繁华程度仅次于北京,上海,深圳,广州等一线大城市,在二线城市里,成都绝对是名列前茅。

成都分三环,一共十一个区,而温江是三环外的一个边缘城市,属于郊区。而春熙路在一环内的市中心。

两者相距非常远,乘公交车得转车好几次,耗时一般在两个小时上下。(那时候温江还没通地铁,要前往春熙路非常麻烦)

两人抵达春熙路时,时间已经到了正午,太阳高悬,一天最热的时段到了。

长时间的乘车使他们渐渐疲累,到站的第一时间,他们心照不宣,决定先找个馆子坐着。都想着先吃饱了、休息好了,再去逛街买衣服。

他们进了一家冒菜店,随便捡了一些菜,凑合着吃了一顿。

值得一提的是,王乐乐其实是非常有涵养的女孩子。尤其是在饭桌前,她的坐姿以及吃相都非常优雅,并无半点粗鲁之感。

想来,昨晚她故作豪迈,其实是别有用心。

谭红尘忽然想到这个问题,忍不住笑道:“乐乐,你昨天是不是故意的?”

王乐乐脑袋一歪,假装没听懂他的意思,问:“什么故意的?”

谭红尘微笑着摇头:“没什么。”

——再笨的人在自己喜欢的女孩子面前都会变得稍微聪明一点,因为面对她时,他的脑细胞会一刻也不停息地运转起来。他知道,有的时候,话说一半,比之全部说出来更有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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