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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八十六章 晋国之乱(一)(1 / 1)

晋献公死后,荀息立骊姬之子奚齐为晋国国君。 当时太子申生已死,公子重耳、夷吾逃亡他国,对于骊姬和奚齐来说,此时虽说得了国君的名分,国外有着献公两公子的威胁,国内有着申生、重耳、夷吾三人的旧徒,稍有不慎,就会招致殒命之祸。 愈是如此时刻,愈要轻名利之困,通利害之势,抚左右之不平,缓内外之危亡。 纵礼法加身,犹有狂悖之徒行不轨之举,奚齐以骊姬之宠,辅以内外之谋,虽得国君之位,德弱而势未合。 古之为政也,君臣之间,非无道暴戾之君、非狂悖逆乱之臣,实无仇怨,所系者权名之柄,权甚于名,则有犯上之地;名甚于权,则有纵下之为。故有为之君,列职位以安其名,赐封爵以正其念,此先公后私,抚国以立身,而后可以动。 名、位、职、权、力、势,此六者,古之为政者所系于性命也,得之一二,则有富贵,得之三四,则有恩泽,得之五六,小则主一域,大则主天下。然以同理逆推之,失之一二,则惶恐不可终日,失之三四,则不顾性命,未至五六,多已败亡。 大凡名利之徒,多不能从一而终,情、理、欲,从中而发,权名困顿于心。 里克,前太子申生之旧徒,献公时征伐列国,为公所倚重。 待献公已逝,里克不见于奚齐,政有荀息,内有骊姬,更兼梁五、东关嬖五附之左右。 申生、重耳、夷吾之旧徒,趁家国未稳之时,往来聚集,欲行不轨之事,所操持者,莫过于里克也。 里克欲杀奚齐,先告于荀息,表示,三位公子的旧仇就要作乱,晋国、秦国的人都会帮助他们,您将要怎么做? 荀息表示,我准备一死。 里克则说,死有什么益处吗? 荀息又表示,我答应过先君,不敢苟且偷生。难道既能实践自己的诺言,又要爱惜自身吗?尽管我死没有什么用处,又可以逃到哪里去呢?况且人想要变好,跟我是一样的。我不想改变自己的诺言,又怎么可以改变别人的想法呢? 冬季,十月,里克派人将为献公守灵的奚齐杀害。 荀息原本想要一死,可是有人对他说,不如拥立卓子去辅助他。 荀息这次没有自杀。 十一月,里克在朝堂上杀死卓子,荀息因此自杀。 晋国内乱,齐桓公率领诸侯联军讨伐晋国,一直攻到高梁(晋邑,今山西临当东北)才返回。 晋国大夫里克与丕郑本想迎回重耳,可重耳拒绝了里克。 夷吾得到了秦穆公的支持,齐国大夫隰朋率军与秦国军队一起护送夷吾回到晋国,里克便拥立夷吾,夷吾成为了晋国国君,是为晋惠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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