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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郑千户的阴谋!(1 / 1)

崇祯元年—八月十八,又是晴天,好久没下雨了。 “哒!——哒哒!” 通往镇北城的大道上,两匹骏马正在奋力奔驰着,端坐在上面的骑手正是秦锋和耗子。 虽然明知道这次郑千户召见,十有八九是一场鸿门宴,可是军令如山倒,根本无法推脱,只能尽量小心一点就是了。 快马加鞭,中午时分,二人到达了目的地。 镇北城位于窟野河东岸边上,内外结构基本上和七杀堡是一样的,都是四方形堡垒,只是城墙更高更坚固,占地面积大了六倍左右。 里面的居民也都是军户,放眼望去,无论男女老幼,一个个皆是面黄肌瘦、衣衫褴褛,毫无生气可言,一看就知道日子过的糟糕透了。 “郑千户出了名的贪财,据说就是一把干沙子,他都能硬榨出二两香油来,对军户们更是敲骨吸髓,被逼死的不在少数;郑千户还是个色鬼,光小妾就抢了十七房,全都是军户家的女儿……郑千户还是一个笑面虎,喜欢背后算计别人,心狠手辣、歹毒无比,锋哥,你可要多加小心啊!” 耗子小声嘀咕着,秦锋没有答话,只是点了点头,其实来这里之前自己早就探听过了,而探听来的消息,比耗子说的有过之而无不及。 郑家祖上本是一名元朝将领,后因元顺帝昏庸无道,导致百姓造反、天下大乱,郑家祖上见势不妙,带领本部人马举白旗投降了朱元璋领导的义军,靠着这点功劳,当上了千户官,准许子孙世袭,后又派到镇北城驻守,管辖本地军户。 现在的郑千户,乃是庶出的妾生子,按理来说,是没有资格承袭千户职位的。 可是十五年前,上一任的千户,也就是这个郑千户的同父异母的大哥莫名其妙的病死了,没过多久,三个儿子也先后病逝了,再无别的直系血脉。 于是乎,按照‘有子传子,无子传弟’的规矩,郑千户这才上了位! 对此事,军户们议论纷纷,都说上一任千户和三个儿子根本不是病死的,而是被人暗中毒死的,凶手不是别人,正是郑千户本人。 弑兄杀侄,天理不容! 或许真是坏事干多了有报应,郑千户上任没多久,突然生了一场怪病,请来不少名医,吃了无数汤药,好不容易保住了性命,却留下一种后遗症——不能人道了。 通俗点说,就是失去了生育功能,面对女人有心无力! 还是治不好那种,吃了无数的药,小弟弟还是站不起来……因此十几年下来,郑千户一个子女也没有。 有人问了,既然面对女人有心无力,郑千户还强抢十七房小妾做什么? 简单,这就是人性了,越是缺乏什么,就越要炫耀什么,正是因为不能人道,郑千户才拼命的抢女人,以此证明自己是个男子汉、纯爷们! 如此做法,既可恨,亦可怜! “走吧,进城,去会一会这位郑千户,就算他再凶再恶,还能生吞了我不成,真逼急了,我先送他去见阎王爷……驾!” 说话间,秦锋摸了摸藏在怀中的军刺,小脸上闪过阵阵杀机,而后催马进了镇北城的北门,耗子紧随其后。 二人进城之后,很快找到了榆林右卫—镇北千户所衙门,位于中心位置,占地数亩大小,修建的极为气派,大堂、二堂、后堂、属衙……一应俱全,门口还有全副武装的士兵站岗。 通禀之后,耗子留在了大门口等待,秦锋则由一名士兵领了进去,并在大堂中见到了郑千户:四十岁出头,身材略胖,大脑袋、塌鼻梁、水泡眼……下巴光秃秃的一根胡须也没有,还带着一股子阴柔之气。 这副形象,很容易让人联想起一种职业,就是在大明朝的东厂、西厂中工作的那种,有前途、有地位、赚的银子还多,可惜干这种职业的人吧,很不适合写小说,因为……嘿嘿! 端详的同时,秦锋上前两步,抱拳躬身行礼:“七杀堡—前任百户之子秦锋,参见千户大人!” “哈哈,最近这些日子,本千户经常听人说起,七杀堡出了一位少年英雄,今日一见,果然是器宇非凡啊!” “多谢千户大人夸奖,属下实不敢当!” “当得、当得,快快落座……来人啊,上好茶!” “多谢大人赐坐!” …… 落座之后,秦锋一边品着茶水,一边和郑千户虚与委蛇的交谈。 问一句,答一句,绝不多说一个字,以免言多语失,同时暗暗猜测着,对方究竟有什么阴谋诡计? “秦锋,你今年十七岁了吧?” “正是。” “嗯,七杀堡百户之职,本来是由你们秦家人世袭的,已经传承十几代人了,可是你父亲病逝之时,你只有十岁,无法担负百户之职,故而由吕试百户暂且代理,七年过去了,你已经长大成人,于情于理,这百户之职都理应归还于你!” 说话间,郑千户掏出一枚正方形黄铜印,三寸大小,正面刻有撰文:榆林右卫—镇北千户所—百户印! 侧面还有一行小字:礼部造—洪武六年四月七日! “收好这枚铜印,以后七杀堡的大小事务,就全部由你负责了,至于正式上任的公文,本千户已经向卫指挥使大人请示了,估计一个月之内就会批下来!” “敢问千户大人,七杀堡的事务交给在下处理,吕试百户那边呢?” “哼,吕冒桂代理百户之职期间,欺压军户、无恶不作,他虽然和本千户有一点干亲关系,可是本千户一向公正严明,绝不护短,已经将他关押了起来,待审明罪行之后,再行依法严惩,你尽管放心就是了!” “诺!” 秦锋将铜印收入怀中,做出一副非常高兴的样子,心中却暗暗思量起来:按照大明律法,卫所军官子弟十六岁成年,可以继承世袭官职,换而言之,早在一年多之前,自己就该正式成为七杀堡百户了。 就是这个郑千户,偏袒自己的干岳父—吕冒桂,才硬把这件事压了下来,害的自己迟迟无法承袭官职。 现如今,笑脸相待,主动送还了百户铜印,只怕是‘先喂蜜糖、后下砒霜’吧? …… 果不其然,又说了几句恭贺、鼓励的废话之后,郑千户话锋一转,说起了沙匪的事情。 “一个月之前,沙匪们在两狼山中伏击了薛家商队,还杀死了数十名伙计,幸亏秦锋你英雄了得,一枪射杀匪首、吓退群匪,这才保住了薛家商队;此事过后,薛家上报了榆林镇—总兵府,总兵大人极为震怒,下了严令给本千户,限期一个月之内剿灭沙匪,以免他们再劫掠过往商队。 众所周知,沙匪们藏匿于大漠之中,神出鬼没、踪迹难寻,想要剿灭他们难如登天一般,除非找到了匪巢的确切位置,才有可能聚而歼之;周边几个军堡当中,以七杀堡距离沙漠最近了,秦锋你更是文武双全、少年英雄,故而本千户思来想去,这搜寻沙匪巢穴的重任非你莫属了,还请不要推脱。 放心吧,只要你找到了匪巢,本千户立刻发兵讨伐,一举歼灭之,待到大功告成之后,本千户一定为你向上峰请功,高官厚禄、指日可待,哈哈!” …… 郑千户又是吹捧、又是许愿,换成一般的少年人,非被忽悠的热血沸腾,而后单人匹马冲进大漠和沙匪们拼命不可。 很可惜,秦锋不是一般人,十七岁的身体里面,装的是二十九岁的灵魂,而且经验丰富、见多识广,比狐狸还要狡猾,比恶狼还要阴险! 沙匪们藏在茫茫大漠之中,神出鬼没,踪影难见,想要找到他们的巢穴,又谈何容易呢? 找到了,有重赏! 若是找不到呢,肯定就是重罚了,贻误军机,杀头之罪啊……很显然,郑千户这是要借刀杀人! 问题是,郑千户这一计很巧妙,以‘上峰有令,剿灭沙匪’为借口,秦锋就是想推脱,也没有合适的理由,硬是不答应的话,就会背一个抗令不遵的罪名,按照军规,同样是杀头之罪,没办法,只能先答应下来,而后另谋良策了。 “请千户大人放心,卑职一定竭尽全力,早日找到沙匪巢穴,而后引领大军围剿,将其一举荡平、斩草除根!” “好,好,一切仰仗你了,记住,一月为期,不可延误!” “诺,若无其他事,卑职先行告辞了,也好回去早作准备!” “慢走,不送!” 再次抱拳行礼之后,秦锋转身离开了大堂。 望着渐渐远去的背影,郑千户脸上的笑容瞬间消失,变成了满是杀机的冷笑! 紧接着,从大堂后面走出一个人来,四十多岁,五短身材,圆脑袋、绿豆眼……正是吕冒桂,自从离开七杀堡之后,他就躲到了镇北城中,寻求这位干女婿的庇护。 刚才谈话之时,吕冒桂就躲在后面偷听。 “千户大人,您怎么放秦锋离开了,还把七杀堡—百户官的铜印给了他,之前不是说好的,杀了他为我儿报仇雪恨吗?” “哼,你懂什么,杀了他,说的轻巧,明知道你儿子的死十有八九是秦锋做的,可是你有人证物证吗?” “没有!” “既然什么证据都没有,又如何治秦锋的罪,本千户总不能无罪而诛吧……别忘了,秦锋救了薛家的女公子,薛家是三大秦商之一,在总督大人面前都说得上话,本千户若是胡乱杀了秦锋,一旦薛家追问起来,这个雷你来扛吗?” …… 郑千户一番话,说的吕冒桂张口结舌,没想到里面的牵扯如此之多。 “千户大人,难道我儿子白死了不成?” “放心吧,不会让你儿子白死的,这个秦锋一定要杀,可是不能由你我来杀,得借刀杀人!” “借刀杀人,千户大人的意思是?” “本千户归还了铜印,先给这小子一个甜枣吃,捧的高高的,再让他去寻找沙匪们的巢穴,大漠中地形复杂、危险重重,数千大军都搜不到沙匪的巢穴,这小子又如何找的到呢? 一月为期,找不到沙匪巢穴,本千户就办他一个‘贻误军机,剿匪不力’之罪,而后将他交上去,由总兵大人、卫指挥使大人来杀了他,如此不仅杀的光明正大,还跟本千户一文钱的关系也没有,就算薛家事后追问起来,也怪不到本千户的头上,哈哈! 等这小子一死,七杀堡百户官职就是你的了;对了,听说秦锋有一位未婚妻,生的是花容月貌、国色天香,等这小子死了之后,你就把他的未婚妻送到镇北城来吧,本千户再纳一房小妾,哈哈!” 郑千户哈哈大笑,对自己的计策很是满意,却也有一点美中不足,就是秦锋的官职太小了,未必背的起‘贻误军机,剿匪不力’这口大黑锅。 剿灭沙匪的命令,可是榆林镇总兵府下达的,一旦追问起来,自己怕是也要承担责任的,怎么办呢? 嗯,有了,那就再找一个背黑锅的,比如说,董副千户就挺合适的。 这家伙一直和自己不对付,趁此机会除掉董副千户,以后镇北千户所这块地方,自己就真的一手遮天了……不过嘛,董副千户也是有些背景的,想让他背黑锅不是容易事,必须将心腹们找来,大家好好谋划一番才是。 “来人啊,立刻将穆仁韦、崔过淘、陈晓守、李毅四位百户找来,本千户要与他们商议剿匪之事!” “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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