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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02章 正史英雄曹操(1 / 2)

对于菠萝来说,9岁开始熟读三国演义,而《三国演义》,在我眼里,更是一部奇书!奇在哪里呢?

奇在有华人处必讲《三国》;奇在很多人以为它就是正史;而《三国演义》乃七实三虚惑乱观者。(章学诚·清)

奇在满人可以拿它当军事教材,居然还能实践成功;奇在一个意图投机的破落军阀被人以“仁义”之名千年传唱,而一个真正扶大厦于将倾的盖世英雄却永远背负“奸雄”骂名!

曹操年轻的时候,依仗着官宦之家的雄厚资本,玩鹰溜狗,游荡无度,一副纨袴子弟的模样。叔叔看不下去,便经常在曹父面前告他的黑状,曹操因此很怕他。

某次,曹操正在路上走着,远远地发现叔叔也迎面走来。他脑筋一转,立即让自己变得嘴歪眼斜。叔叔很奇怪,问曹操怎么了。曹操说:不小心中风了。

叔叔便把此事告诉了曹嵩。曹嵩又惊又怕,赶紧把曹操叫到跟前,结果却发现曹操什么事都没有,便问其缘故。曹操说,我哪得过什么中风,是叔叔不喜欢我,才故意说我的坏话。

曹嵩一听“恍然大悟”,从此之后,不管弟弟怎么告曹操的状,他都不相信了。

《曹瞒传》云:太祖少好飞鹰走狗,游荡无度,其叔父数言之於嵩。太祖患之,后逢叔父於路,乃阳败面喎口;叔父怪而问其故,太祖曰:“卒中恶风。“叔父以告嵩。

嵩惊愕,呼太祖,太祖口貌如故。嵩问曰:“叔父言汝中风,已差乎?“太祖曰:“初不中风,但失爱於叔父,故见罔耳。“嵩乃疑焉。自后叔父有所告,嵩终不复信,太祖於是益得肆意矣。

两汉时期的人才发现和官吏选拔方式是“察举”,其主要特征是由三公九卿、郡守、列侯以及地方长官按照官方确定的道德、品行、才能标准,考察、选取人才并推荐至中央,通过考核后再任命官职。

如此一来,被举荐人固然需具备一定的才能、品德,但举荐人的态度、荐词却显得更为重要,甚至被录用与否都决定于举荐人的一念之间。

曹操得以顺利出仕,除了其自身能力外,就主要得益于两位名人的广告宣传:桥玄和许邵。

桥玄,汉灵帝光和年间任太尉,特别值得一提的是,他是汉末三公里面的一位异类——清正廉洁,因病辞官,死后都无钱下葬,这在买官鬻爵成风的汉末几乎是不可想象的。

张璠《汉纪》曰:玄历位中外,以刚断称,谦俭下士,不以王爵私亲。光和中为太尉,以久病策罢,拜太中大夫,卒,家贫乏产业,柩无所殡。当世以此称为名臣。

桥玄的另外一个特点是长于识人,尤其在发现曹操异于常人后,居然还把自己的家人托付于他。

《续汉书》曰:玄字公祖,严明有才略,长於人物。

《魏书》曰:太尉桥玄,世名知人,睹太祖而异之,曰:“吾见天下名士多矣,未有若君者也!君善自持。吾老矣!愿以妻子为讬。“由是声名益重。

《魏晋世语》则更进一步说,桥玄怕只有自己举荐份量不够,还特地让曹操去拜访更以识人著名的许邵(字子将)。许邵不仅持相同意见,还给出了那句传世的评语:治世之能臣,乱世之奸雄。

《世语》曰:玄谓太祖曰:“君未有名,可交许子将。“太祖乃造子将,子将纳焉,由是知名。孙盛异同杂语云:太祖尝私入中常侍张让室,让觉之;乃舞手戟於庭,逾垣而出。才武绝人,莫之能害。博览群书,特好兵法,抄集诸家兵法,名曰接要,又注孙武十三篇,皆传於世。尝问许子将:“我何如人?“子将不答。固问之,子将曰:“子治世之能臣,乱世之奸雄。“太祖大笑。

如果说许邵的评语还只是一种预测的话,那么,吕伯奢一家之死和那句集自私、狂妄、霸道于一身的“宁我负人,毋人负我”,则让曹操坐实了奸雄之名。

不过,这则著名的恩将仇报的故事,从后来的演变过程来看,好像是一次栽赃嫁祸,也就是曹操可能被冤枉了。

先是《魏书》,说曹操在逃亡中路过吕伯奢家,老吕不在,小吕和自己的朋友见财起意甚至是想谋财害命,结果被曹操反杀。

《魏书》曰:太祖以卓终必覆败,遂不就拜,逃归乡里。从数骑过故人成皋吕伯奢;伯奢不在,其子与宾客共劫太祖,取马及物,太祖手刃击杀数人。

《魏晋世语》则进了一步,说吕伯奢外出,五个儿子代父款待曹操,曹操却怀疑人家目的不纯,先下手为强,杀了八个人跑了——在这里,曹操的杀人行为已经从被动变主动。

《世语》曰:太祖过伯奢。伯奢出行,五子皆在,备宾主礼。太祖自以背卓命,疑其图己,手剑夜杀八人而去。

而到了东晋孙盛那里,仍然是由误会杀人,当曹操发现后,虽然后悔,却拒不承认错误,反而大喊道:我可以对不起别人,但别人不能对不起我——这句话很无耻、很美国,不仅让读者油然而生憎恶之感,还立即让曹操的“奸雄”形象丰满了起来。

孙盛《杂记》曰:太祖闻其食器声,以为图己,遂夜杀之。既而凄怆曰:“宁我负人,毋人负我!“遂行。

不过,在这件事情上,曹操应该是被黑化了。

从三个出处的成书年代来看,《魏书》成于西晋初年,《魏晋世语》成于西晋中期,而孙盛则是东晋时人。所以,这个故事明显有以讹传讹之嫌,和“三人成虎”简直如出一辙。

战国时期,魏太子将入赵为质。临行前,陪同前往的庞葱给魏王讲了一个故事,说有一个人说城里有只老虎,你会相信吗?魏王说不会。

庞葱又问,如果有两个人来说呢?魏王说我虽然会怀疑,但仍然不信。庞葱续问,那么有第三个人来说呢?魏王说,那样的话我可能就会相信了。

庞葱说,你看吧,这就是谣言的力量,明明知道城里面不会有老虎,你却仍然选择相信。邯郸距离大梁城更加遥远,背后说太子坏话的人也会更多,希望大王您一定要明辨是非,不要轻易听信那些人的话。魏王说我明白了。

果然,庞葱和太子前脚走,后面说坏话的就到了。而魏王却如庞葱所料,没能坚守立场、顶住压力,从此疏远了太子。

庞葱与太子质于邯郸,谓魏王曰:“今一人言市有虎,王信之乎?”王曰:“否。”“二人言市有虎,王信之乎?”王曰:“寡人疑之矣。”“三人言市有虎,王信之乎?”王曰:“寡人信之矣。”

庞葱曰:“夫市之无虎明矣,然而三人言而成虎。今邯郸去大梁也远于市,而议臣者过于三人矣。愿王察之矣。”王曰:“寡人自为知。”于是辞行,而谗言先至。后太子罢质,果不得见。(《战国策魏策二》)

以讹传讹,越传越离谱!

屠城恶名

关东有义士,兴兵讨群凶。

初期会盟津,乃心在咸阳。

军合力不齐,踌躇而雁行。

势利使人争,嗣还自相戕。

淮南弟称号,刻玺于北方。

铠甲生虮虱,万姓以死亡。

白骨露于野,千里无鸡鸣。

生民百遗一,念之断人肠。

这是曹操的名作《蒿里行》。长久以来,无论是文学界还是史学界,对此诗的评价都极高。的确,在诗中,作者通过深刻揭露军阀祸国殃民、造成严重的社会灾难,表现出对人民的无限同情和对国事的关注与担忧,表达了诗人忧国忧民和悲天悯人的伟大情怀。

但事实是这样吗?

非也。

乱世之中,从来没有救苦救难的活菩萨,仁义道德也分文不值,各路牛鬼蛇神比得是谁的盾更坚、谁的矛更利、谁的心更狠、谁的计更毒——作为军阀之一,曹操自然也不能免俗,尤其是他在与陶谦争夺徐州过程中进行的血腥和野蛮杀戮,历来为史家所诟病。

初平四年(公元193年),曹操的父亲曹嵩在返回老家的途中为陶谦部下所害,为报父仇,曹操东征徐州,连下十余座城池,并于次年(兴平元年)春退兵回到鄄城。

兴平元年春,太祖自徐州还,初,太祖父嵩,去官后还谯,董卓之乱,避难琅邪,为陶谦所害,故太祖志在复雠东伐。

韦曜《吴书》曰:太祖迎嵩,辎重百馀两。陶谦遣都尉张闿将骑二百卫送,闿於泰山华、费间杀嵩,取财物,因奔淮南。太祖归咎於陶谦,故伐之。

兴平元年(公元194年)夏,曹操让荀彧和程昱留守大本营,他自己带兵再次征讨陶谦。

这次又连下五城,一直打到东海边上。在退军途中,他还捎带着击败了刘备,并攻下襄贲——史书里还追加了一句:所过之外,杀人很多。

夏,使荀彧、程昱守鄄城,复征陶谦,拔五城,遂略地至东海。还过郯,谦将曹豹与刘备屯郯东,要太祖。太祖击破之,遂攻拔襄贲,所过多所残戮。

相比于《三国志》里的轻描淡写,《后汉书》则是过程详尽且毫不留情。而且,不是一般杀戮,是屠城,甚至鸡犬不留。

初平四年,曹操击谦,破彭城傅阳。谦退保郯,操攻之不能克,乃还。过拔取虑、雎陵、夏丘,皆屠之。凡杀男女数十万人,鸡犬无余,泗水为之不流,自是五县城保,无复行迹。

东晋史学家孙盛对此大加鞭笞,说子报父仇,名正言顺,但打着报仇的旗号滥杀无辜就太过分了。

孙盛曰:夫伐罪吊民,古之令轨;罪谦之由,而残其属部,过矣。

可见,所谓“白骨露于野,千里无鸡鸣”,里面就有曹操的很大功劳。

战争是一项系统工程,决定胜负的不只是兵力多寡,还有后勤、谋略、心理、气候以及地势等诸因素。也就是说,打仗不是简单的群殴,人多必胜,人少必败。

中国战争史上曾有过多次以少胜多的经典案例,像巨鹿之战、彭城之战、昆阳之战、官渡之战、赤壁之战、淝水之战、虎牢关之战等等,

其中以曹操为主角的就有两场,战绩是一胜一负:胜是与袁绍的官渡之战,负是与孙、刘联军的赤壁之战。

不过,从裴松之的分析来看,官渡之战的所谓以少胜多是注了水的,而且水分还很大。

我们来看一下战争过程和裴注。

建安四年(公元199年)十二月,曹、袁二人相持于官渡。五年八月,袁绍将大营稍稍往前作了推进,并依沙丘扎寨,东西军营长达数十里。

曹操也将阵营分列,与袁军针锋相对,不过,在试探性的交手中,曹军失利。尤其对曹操不利的是,当时曹军还不到一万人,受伤的还占了二、三成。

(建安五年)八月,绍连营稍前,依沙塠为屯,东西数十里。公亦分营与相当,合战不利。时公兵不满万,伤者十二三。

看到这里,裴松之不愿意了,连续发出灵魂追问,对本纪的记载表示了严重质疑。

首先,裴松之认为,曹操起兵的时候,原始资本就有五千,之后虽然不能说是百战百胜,但负的比例只占十分之二三。

况且在大破黄巾军后,他又一次性收编降卒三十多万,这还不算从其他地方受降的人数。如此一来,即便是每次打仗都有损耗,也不可能出现兵不满万的情况。

臣松之以为魏武初起兵,已有众五千,自后百战百胜,败者十二三而已矣。但一破黄巾,受降卒三十馀万,馀所吞并,不可悉纪;虽征战损伤,未应如此之少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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